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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基金会文档

在项目发起的几年之后,Debian 确定了需要遵循自由软件项目形式的原则。这个慎重而积极的决定使得项目有序而稳定的成长并且确保了所有的成员向同一个方向前进。要成为一个 Debian 的开发者,任何的候选人必须承诺并且证明他们能够支持并且坚守建立在项目的基础文档上的原则。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is constantly debated, but these Foundation Documents are widely and consensually supported, thus rarely change. The Debian constitution also offers other guarantees for their stability: a three-quarter qualified majority is required to approve any amendment.

1.2.1. 对用户的承诺

The project also has a “social contract”. What place does such a text have in a project only intende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n operating system? It is quite simple: Debian works for its users, and thus, by extension, for society. This contract summarizes the commitments that the project undertakes. Let us study them in greater detail:
  1. Debian 将始终是 100% 的自由软件。
    准则一:Debian 是并且还将继续保持完全由自由软件组成。另外,所有由 Debian 项目开发的软件与它自身都会是自由软件。
  2. 我们会回馈自由软件社区。
    任何被整合到发行版中的由 Debian 项目贡献的改进都会被反馈到作者(称为“上游”)。通常的,Debian 会与社区合作而不是独立工作。
  3. 我们不隐藏问题。
    Debian is not perfect, and, there will be new problems to fix every day. Debian will keep its entire bug report database open for public view at all times. Reports that people file on-line will promptly become visible to others.
  4. 用户和自由软件是我们优先考虑的事。
    这个承诺更加难以定义。Debian 规定,如下,当必须要作一个带有一定偏向的决定时,会抛弃那个对开发来说更为方便而会损害用户体验的方案,选择一个更加优雅的方案,即使它会更加的难以实现。这意味着用户与自由软件的利益将会被优先考虑。
  5. 不符合我们的自由软件规范的作品。
    Debian 接受并且理解用户可能需要使用一些非自由软件程序。这就是 Debian 允许混合使用了项目中的部分基础架构与非自由软件的程序可以被安全的再次分发的原因。

1.2.2. Debian 自由软件指导方针

这个参考文档定义了哪些软件是“足够自由”而可以包含于 Debian 中。如果某个程序的许可证与这些原则相符合,它便能被收录在 main 部分中;如果有所冲突,但是至少允许自由分发的话,它可能被收录于 non-free 部分。正式地来说,non-free 不是 Debian 的组成部分;它属于向用户提供的额外服务。
这些条文不仅仅是Debian的选择标准,也成为了有关自由软件方面的权威解释,同时,它也作为“开源”的基础定义。因此,它成为了“自由软件”概念最早的正式定义之一。
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BSD许可协议和还有艺术许可协议,这些都是传统自由软件的许可协议,它们遵循自由软件指导方针中所提到的9个要点。在下面的链接中你会找到发布在Debian网站上的这些许可协议的文本。
  1. 自由的再次发行。
    Debian组件的许可协议不得限制任何一方将此软件作为含有若干不同来源的程序的一套软件集合中的一个组件用于销售或者捐赠。该许可证不得向诸如此类销售行为的销售方索取专利费或者其它费用。
  2. 源代码。
    程序必须包含源代码,并且必须允许以已编译二进制文件形式和源代码的形式分发。
  3. 衍生作品。
    许可协议必须允许代码修改和衍生作品,并且必须允许这些作品以和原软件相同的许可协议条款进行分发。
  4. 作者源码的完整性。
    仅当许可协议允许:为了在构建程序时修改代码,“补丁文件”可随源代码一同分发,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许可协议可以限制分发修改过的源代码。许可协议须明确地说明准许分发由修改过的源代码构建成的软件。它可能会要求衍生作品使用与源软件不同的名字或版本号。这是一种妥协。Debian社团鼓励所有的作者不要限制任何文件的修改,不论是代码还是二进制文件
  5. 不歧视个人或群体。
    许可协议禁止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6. 不歧视各领域的贡献者。
    许可协议不应限制任何人把程序应用于任何领域。例如,不应规定程序不能应用于商业领域或基因研究领域。
  7. 许可协议的分发。
    程序附带的权利必须适用于程序的再散布无需加上其他的授权。
  8. 许可协议不应限定于 Debian。
    属于程序的权利,不应取决于该程序是否是 Debian 的一部分。如果某个程序是从 Debian 中提取出的,而又没有基于 Debian 进行分发或者应用于 Debian,但是根据该程序许可协议的条款,所有程序的使用者,包括程序被再分发之后的使用者,依然都享有该程序在 Debian 系统中相同的权利。
  9. 许可协议禁止损害其他软件。
    许可证禁止限制那些和软件许可一起分发的软件。例如,许可证禁止要求在同一媒介上分发的所有其他程序都必须是自由软件。
  10. Example licenses
    The “GPL”, “BSD”, and “Artistic” licenses are examples of licenses that we consider “free”.